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200元,可洽購或郵寄,惟須自附足額郵資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1樓標封箱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10工作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設立或登記及同業公會會員證證明: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丙等以上)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並檢附工程承攬手冊、公會會員證(當年度)等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廠商可列印由主管機關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施工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文苑路8號。廠商如欲至施工地點勘查或有工程相關問題,請電03-8221157分機131呂靜美小姐。
2.本案採一段投開標作業,開標時間如投標廠商未出席,視同放棄比減價權利。
3.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以免受罰。
4.配合履約地點為花蓮縣,增加檢舉受理單位:花蓮縣調查站: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5.本案履約保證金為契約金額10%,保固保證金依工項區分,結構保固保證金為新臺幣5萬元整;其他工項及設備保固保證金為新台幣1萬元整。
6.廢鋼(鐵)拆除及雨庇整體拆除,總計重量約為1, 094kg,由承包商負責拆除及變賣,變賣價金須繳還本局列歲入款繳庫,不計入發包工程費用統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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