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全區,基隆市-全區,新北市-全區,宜蘭縣-全區,新竹市,新竹縣-全區,桃園市-全區,苗栗縣-全區,臺中市-全區,彰化縣-全區,南投縣-全區,嘉義市,嘉義縣-全區,雲林縣-全區,臺南市-全區,高雄市-全區,屏東縣-全區,臺東縣-全區,花蓮縣-全區,金門縣-全區,澎湖縣-全區,連江縣-全區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廠商地址
328 桃園市 觀音區 榮工南路6-6號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109/01/01 - 109/12/31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是
其他: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其他:估算方式
1.瓦時計(1級、2級)及乏時計(1級、2級),預估數量386具,每具單價新臺幣450元。
2.僅具瓦時計及僅具乏時計功能之電子式電度表(2級) 、瓦時計及乏時計功能之電子式電度表(0.2級、0.5級),預估數量42具,每具單價新臺幣700元。
3.需量瓦時計(1級、2級) 電度表,預估數量8具,每具單價新臺幣800元。
4.需量瓦時計(0.5級) 電子式電度表,預估數量5具,每具單價新臺幣900元。
5.需量瓦時計(0.2級) 電子式電度表,預估數量1具,每具單價新臺幣1,200元。
6.具其他功能之電子式電度表(0.5級),預估數量2具,每具單價新臺幣1,400元。
7.匹配於電度表之變比器,預估數量4具,每具單價新臺幣1,500元。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案費用核銷上限為新臺幣22萬4,000元(為本案決標金額),另機關得因業務需要增加鑑定檢測件數,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後續擴充新臺幣120,000元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惟須視立法院之預算核定情形,經機關與廠商雙方同意後,始辦理後續擴充事宜。
二、履約時按實際代施檢查測試數量給付,計價方式採單價計算法項目如下:
(一)瓦時計(1級、2級)及乏時計(1級、2級)每具新臺幣450元。
(二)僅具瓦時計及僅具乏時計功能之電子式電度表(2級) 、瓦時計及乏時計功能之電子式電度表(0.2級、0.5級)每具新臺幣700元。
(三)需量瓦時計(1級、2級) 電度表每具新臺幣800元。
(四)需量瓦時計(0.5級) 電子式電度表每具新臺幣900元。
(五)需量瓦時計(0.2級) 電子式電度表每具新臺幣1,200元。
(六)具其他功能之電子式電度表(0.5級)每具新臺幣1,400元。
(七)匹配於電度表之變比器每具新臺幣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