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l.hsieh@bsm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分局秘書室(事務)(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一段179號3樓)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99臺南成功路郵局第536號信箱或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一段179號3樓秘書室(事務)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255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近期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資料證明等有效證件者。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技術規劃書 (1式10份)。
(4)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3月22日9時止於辦公時間內逕行向本分局秘書室(事務)(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一段179號3樓)免費索取】(函索:請附25x36cm貼妥99元郵票之回郵信封)
開標日期時間
111年3月22日上午10時。(若當天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致本機關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之相同時間、地點,截、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