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yjin63@bsm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秘書室
付款方式
免費;郵遞者註明領取標案名稱並附回郵信封及限掛郵資67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45臺中市南區工學路70號(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中分局秘書室收)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郵遞者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
2.規範聯絡人: 陳小姐; 電話: 04-22612161 分機625。
3.若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因颱風等災變致本機關停止上班,則原訂截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日之第一個工作天之相同時間、地點辦理,本機關不再另行公告。
4.其餘詳如投標須知及規範表等其他文件。
5.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屬於115年度預算,惟尚未經立法院核定,如因政府法令或立法院審議預算結果,致履約費用調減或無法按期給付價款,本分局得終止委託或通知得標廠商變更付款方式、工作項目或契約內容,以確保本分局與得標廠商雙方之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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