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1052350522 已決標公告

「加強與全球及區域經貿連結廣宣計畫」委辦案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決標日:105/12/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950,000
原始預算
$ 17,000,000
底價金額
$ 16,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機關代碼 3.1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阮翊雯或洪明輝
聯絡電話 (02)23977225
機關代碼 3.13.1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聯絡人 阮翊雯或洪明輝
聯絡電話 (02)23977225
傳真號碼 (02)23912981
電子郵件信箱 yiwen@trad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9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廠商資格請參照附件2招標規範書,惟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二)納稅證明影本(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第2項規定)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參考前第1項規定。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參考前第1項規定。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者免繳)。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地址:臺北巿福州街15號。 (二)本局興利除弊電話:(02)2341-7871;傳真:(02) 2322-2107。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五)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阮翊雯或洪明輝
聯絡電話
(02)23977225
機關代碼
3.13.1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聯絡人
阮翊雯或洪明輝
聯絡電話
(02)23977225
傳真號碼
(02)23912981
電子郵件信箱
yiwen@trad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8 17:00
開標時間
106/01/19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應檢附經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廠商資格請參照附件2招標規範書,惟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替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二)納稅證明影本(詳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第2項規定)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參考前第1項規定。但依法無者得免繳。 (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若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參考前第1項規定。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單獨投標者免繳)。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地址:臺北巿福州街15號。 (二)本局興利除弊電話:(02)2341-7871;傳真:(02) 2322-2107。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四)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五)臺北市調查處電話:(02)2732-8888;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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