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1051250161 已決標公告

106年內外服務入口網維護專案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決標日:105/11/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時現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68,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86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機關代碼 3.1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如君、史玉如
聯絡電話 (02)23977485
機關代碼 3.13.1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聯絡人 林如君、史玉如
聯絡電話 (02)23977485
傳真號碼 (02)23912981
電子郵件信箱 anna.king@trad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得視廠商履約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履約期滿後續簽維護契約,最多為2次,每次1年,每年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300萬元整(實際採購金額依每年政府預算核定情形而定)。如得標廠商拒絕或經本機關評估審查不合格者,本機關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2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第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文書科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人口網),但依法無者得免繳。(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四)已加蓋法人機構或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去方式及地點:(一)廠商請於1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親至本局秘書室(事務科)(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免費領取投標文件。 (二)自本局網站http://www.trade.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三)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四)以郵遞方式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案名、案號、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寄至本局秘書室事務科(地址:台北巿中正區湖口街1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郵遞過程中造成文件延誤者,本局概不負責。 其他: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本公告附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如君、史玉如
聯絡電話
(02)23977485
機關代碼
3.13.1
單位名稱
秘書室/事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聯絡人
林如君、史玉如
聯絡電話
(02)23977485
傳真號碼
(02)23912981
電子郵件信箱
anna.king@trade.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得視廠商履約及預算核定情形,於履約期滿後續簽維護契約,最多為2次,每次1年,每年預算金額約為新臺幣300萬元整(實際採購金額依每年政府預算核定情形而定)。如得標廠商拒絕或經本機關評估審查不合格者,本機關得重新辦理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1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2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第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一號文書科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依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投標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全國商工行政服務人口網),但依法無者得免繳。(二)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但依法無者得免繳。(三)廠商信用證明影本(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影本,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經辦員蓋章者無效)。(四)已加蓋法人機構或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之「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去方式及地點:(一)廠商請於1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親至本局秘書室(事務科)(地址:台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免費領取投標文件。 (二)自本局網站http://www.trade.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三)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四)以郵遞方式領標者,請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案名、案號、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寄至本局秘書室事務科(地址:台北巿中正區湖口街1號),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郵遞過程中造成文件延誤者,本局概不負責。 其他:本公告若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本公告附件:詳如投標須知第4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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