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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2樓第2會議室(211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4年12月15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廠商須為國內立案之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E602011),除應附具前揭登記或設立證明、納稅證明之外,廠商應另外附具以下資格證明文件: 1、具備登記等級乙等以上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影本); 2、具備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書(影本)。
(二)業務與規範內容如有疑問,請洽02-21910189分機2621趙先生。
(三)本案其他公告資訊請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請於本公告「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免費下載。
(四)請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票日前,注意本案是否有變更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五)機關所在地於截標日或開標日如因故停止上班,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後之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02-21910189分機2624薛小姐。
(六)第1次招標流標後,第2次招標公告及本次更正公告,修改圖說及標單之文字如下:
1、圖號AC-24~25(頁數24-25):修正文字「本次更新之中央監控系統,須將現場所有既有送風機全面納入中央監控系統。且既有送風機之點數,承商應自行至現場確認。」
2、詳細價目表(標價清單)壹.五.3:修正文字「FAN COIL控制系統(含既有送風機納入中央監控系統)、備註:既有送風機之點數,承商應自行至現場確認。」
3、圖號AC-02之送風機設備規格表,其他說明欄第3點「採DC FAN」之文字刪除。
4、圖號AC-24:控制說明「DC」字眼改為「AC」。
(七)本次更正未涉及原招標文件之重大變更,截止投標期限由原訂之9月8日下午5時,修改為9月9日下午5時截止,並於9月9日下午5時30分開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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