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60628 已決標公告

法務部106至107年度新電子交換系統API介接模組功能開發案

法務部 決標日:106/07/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康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000
原始預算
$ 5,000,000
底價金額
$ 4,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
機關代碼 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玉燕
聯絡電話 (02)21910189#2627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聯絡人 莊玉燕
聯絡電話 (02)21910189#2627
傳真號碼 (02)23759494
電子郵件信箱 swallow@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8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4樓第4會議室(421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本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文件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6條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之規定)。 3、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標單(正本,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1頁)。 6、押標金。 7、建議書(書面15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建議書徵求說明書上若有疑問請洽02-21910189#7417郎程式設計師 2、本案其他公告資訊請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請於本公告「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免費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法務部
機關代碼 3.1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玉燕
聯絡電話
(02)21910189#2627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聯絡人
莊玉燕
聯絡電話
(02)21910189#2627
傳真號碼
(02)23759494
電子郵件信箱
swallow@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7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8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4樓第4會議室(421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7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本採購廠商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文件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6條及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之規定)。 3、信用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投標標單(正本,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1頁)。 6、押標金。 7、建議書(書面15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建議書徵求說明書上若有疑問請洽02-21910189#7417郎程式設計師 2、本案其他公告資訊請詳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請於本公告「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免費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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