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070725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各地方檢察署社會勞動人投保團體意外險採購案

法務部 決標日:107/08/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8,213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500,000
決標折數
52.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
機關代碼 3.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 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聯絡人 林志誠
聯絡電話 (02) 21910189 #2624
傳真號碼 (02) 23759494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8/17 10:00
原公告日期 107/08/0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正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5
廠商代碼 07192904
廠商名稱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路4段1號
廠商電話 (02) 27725678
決標金額 1,308,213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07/10/01 - 108/09/3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1268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3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23
廠商代碼_2 03557115
廠商名稱_2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03458403
廠商名稱_3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4 84901433
廠商代碼_5 16834295
廠商名稱_4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各地方檢察署社會勞動人投保團體意外險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單價 0.356元
預估需求數量 3673725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08,213元
底價金額 2,50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308,213元
未得標廠商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630,53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金額_2 1,590,283元
未得標廠商_2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3 2,204,235元
未得標廠商_3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標價金額_4 1,726,651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8/17
決標公告日期 107/08/29
契約編號 L1070725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308,213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以「各項單價」(每日每人新臺幣0.3561元)乘以「預估需求數量」(每日1萬0,065人×365日)之和(小數點部分四捨五入),預估一年總價款計新臺幣130萬8,213元整(含稅)。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本案需求或使用單位(本部保護司)於建議底價分析資料單表示:按保險業為政府高度監理之事業,為確保被保險人權益之保障,保險法定有保險保證金繳存及財團法人安定基金機制,且本案為一年期短期保險,風險不高,如有保險業者以低於底價80%金額投標者,因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建議依現場最低標決標,免予保留決標要求廠商說明,以利節省公帑,避免錯失與出價較低廠商締約之機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1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法務部
附加說明 一、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130萬8,213元整(含稅)最低,且在底價以內;惟其總標價低於底價80%。 二、本案經參考需求或使用單位(本部保護司)「建議底價分析資料單」之建議,認為該總標價無顯不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 三、主持人爰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二及投標須知規定,宣布無須通知最低標提出說明及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並公布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50萬元整(含稅)。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法務部
機關代碼 3.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1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 中正區 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聯絡人
林志誠
聯絡電話
(02) 21910189 #2624
傳真號碼
(02) 23759494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8/17 10:00
原公告日期
107/08/0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市-中正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家數
5
廠商代碼
07192904
廠商名稱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仁愛路4段1號
廠商電話
(02) 27725678
決標金額
1,308,213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預估分包予中小企業之金額
0元
履約起迄日期
107/10/01 - 108/09/30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僱用員工總人數
1268
已僱用原住民人數
3
已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
23
廠商代碼_2
03557115
廠商名稱_2
臺灣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03458403
廠商名稱_3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4
84901433
廠商代碼_5
16834295
廠商名稱_4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107年度各地方檢察署社會勞動人投保團體意外險採購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單價
0.356元
預估需求數量
3673725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308,213元
底價金額
2,50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1,308,213元
未得標廠商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630,53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金額_2
1,590,283元
未得標廠商_2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3
2,204,235元
未得標廠商_3
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
標價金額_4
1,726,651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8/17
決標公告日期
107/08/29
契約編號
L1070725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308,213元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
以「各項單價」(每日每人新臺幣0.3561元)乘以「預估需求數量」(每日1萬0,065人×365日)之和(小數點部分四捨五入),預估一年總價款計新臺幣130萬8,213元整(含稅)。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本案需求或使用單位(本部保護司)於建議底價分析資料單表示:按保險業為政府高度監理之事業,為確保被保險人權益之保障,保險法定有保險保證金繳存及財團法人安定基金機制,且本案為一年期短期保險,風險不高,如有保險業者以低於底價80%金額投標者,因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建議依現場最低標決標,免予保留決標要求廠商說明,以利節省公帑,避免錯失與出價較低廠商締約之機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1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法務部
附加說明
一、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報價新臺幣130萬8,213元整(含稅)最低,且在底價以內;惟其總標價低於底價80%。 二、本案經參考需求或使用單位(本部保護司)「建議底價分析資料單」之建議,認為該總標價無顯不合理,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 三、主持人爰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項次二及投標須知規定,宣布無須通知最低標提出說明及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最低標,並公布本案底價為新臺幣250萬元整(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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