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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增購期限至107年03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預算金額之20%以內;增購項目、價格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6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號
開標地點
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地址: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6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號-總務科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製造、供應、經銷等行業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製造、供應、經銷等行業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依經濟部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2.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請於等標期上班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白志全免費索取(地址: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號,電話:04-8964800分機160)。
2.郵遞領取:請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信封,註明公司名稱、地址、電話、聯絡人姓名,備註索取106年度「麵粉1批」採購案投標文件,郵寄至「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號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總務科」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免費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二、受理廠商檢舉之單位:本監政風室檢舉電話:04-896494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彰化縣二林鎮二溪路三段240號(總務科04-8964800轉1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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