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DC1060502 已決標公告

開放式柴油引擎發電機組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超馬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00,000
原始預算
$ 2,620,000
底價金額
$ 2,525,680
決標折數
87.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機關代碼 3.11.94.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建豐
聯絡電話 (03)8227252#210
機關代碼 3.11.94.65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聯絡人 李建豐
聯絡電話 (03)8227252#210
傳真號碼 (03)8222450
電子郵件信箱 div@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94 法務部矯正署
補助金額 2,6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7月31日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 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 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 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電機電子同業公會會員:檢附會員證。 (五)甲級電氣承裝業資格:檢附證明。 (六)發電機專業訓練之專業服務技師: 檢附證明。 上開款文件,得以影本繳驗,惟得標廠商簽約前,機關得要求 送交正本文件供機關查核。 (七)標的物型錄或說明。 (八)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到所現場勘查以符合招標規範及規格安 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建豐
聯絡電話
(03)8227252#210
機關代碼
3.11.94.65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聯絡人
李建豐
聯絡電話
(03)8227252#210
傳真號碼
(03)8222450
電子郵件信箱
div@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94 法務部矯正署
補助金額
2,62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3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7月31日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從事與本採購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印本。(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 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 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 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電機電子同業公會會員:檢附會員證。 (五)甲級電氣承裝業資格:檢附證明。 (六)發電機專業訓練之專業服務技師: 檢附證明。 上開款文件,得以影本繳驗,惟得標廠商簽約前,機關得要求 送交正本文件供機關查核。 (七)標的物型錄或說明。 (八)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到所現場勘查以符合招標規範及規格安 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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