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03 已決標公告

行政大樓東棟、中棟及西棟耐震補強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鍏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256,000
原始預算
$ 13,252,321
底價金額
$ 12,325,000
決標折數
99.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機關代碼 3.11.94.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俊傑
聯絡電話 (06)2780194
機關代碼 3.11.94.61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機關地址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聯絡人 王俊傑
聯絡電話 (06)2780194
傳真號碼 (06)2781685
電子郵件信箱 tnd5085@mail.moj.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工程施作後,於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如有未能預見之情形致變更設計部分,依原採購金額為限,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94 法務部矯正署
補助金額 13,252,32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總務科;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營利機構請附代表人之納稅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耐震結構補強)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工程承攬手冊或工程契約書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俊傑
聯絡電話
(06)2780194
機關代碼
3.11.94.61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機關地址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聯絡人
王俊傑
聯絡電話
(06)2780194
傳真號碼
(06)2781685
電子郵件信箱
tnd5085@mail.moj.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0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工程施作後,於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如有未能預見之情形致變更設計部分,依原採購金額為限,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94 法務部矯正署
補助金額
13,252,321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1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1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總務科;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 3.廠商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廠商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印本。 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非營利機構請附代表人之納稅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耐震結構補強)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工程承攬手冊或工程契約書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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