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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30,53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計後續擴充項目:辦公傢俱、炊場器具等。
預估擴充執行期間:自決標日起至竣工後18個月止。
預計擴充金額:新臺幣1億元整。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有效紓解矯正機關收容擁擠問題及提供收容人良好居住環境與生活品質本遷建完成後,
可改善彰化看守所目前擁擠之居住環境之惡劣情況,俾能享有更佳之行刑處遇與生活品質。
(二)推動新式看守所、新式少觀所設立
1.落實無罪推定、保障被告人權。
2.保障少年最佳利益。
3.成年犯、少年犯、性別不同,強化教誨、教育設備與設施。
(三)促進地方繁榮創造雙贏局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法院街73號(總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如下:
(1)個別廠商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及設計建築師。
(2)共同投標: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等冷凍空調業設計建築師,得5家以內廠商異業共同投標。
(3)設計廠商如為2名以上開業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者,應由1名開業建築師具名參與投標,並負履約之責。
(4)共同投標廠商如為2家以上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應指定1人為主持建築師及代表建築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補正統包需求書第6章。
*依契約第21條契約變更及轉讓第六項修正評選須知附表6選用廠牌修正為以2家為限。
*統包需求計畫書P4-27室內天發板9沖孔鋁板天花板:誤植文字修正為NRC≧0.75。
*統包需求計畫書P5-34(五)管線管理文字用語及規範。
☆修正統包契約書☆
P4:C.成果報告中增列依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將指定之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格式電子檔提交中央主管機關。
☆修正統包需求書部分內容或規範☆
P2-2:內二道阻絕圍牆(含刺絲網,3m以上)
P2-8:統包專業技術服務委任事項
P3-2:1.綠建築推動方案
P3-13:六、圍牆設計準則
P4-15~16及P4-23:二丁掛
P5-16:7.戶外空間
P5-45:(十八)手機信號遮罩系統
P6-12:二、機電設備/材料規格表、(16)電話交換總機系統
P6-3~4:保護電驛
P6-19:(3)DDC監控主機
P6-20:(6)數位水錶整合介面器、(7)照明監控整合介面器、(9)門禁整合介面器
P6-21:(12)對講系統整合介面器
P6-28~29:10.專區場舍加設無線射頻辨識定位管制系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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