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09-10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上半年臺中地區矯正機關收容人副食品聯合採購案-雜貨類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吉好商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37,011
原始預算
$ 16,370,000
底價金額
$ 14,330,000
決標折數
98.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代碼 3.11.94.5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家宏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機關代碼 3.11.94.56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聯絡人 巫家宏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傳真號碼 (04)23824137
電子郵件信箱 tcdz111001@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3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採購有效期間為半年,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如已逾個別機關之採購預算金額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4,290,000元為上限,最長至110年9月30日止,預估採購數量僅供參考,仍以實際採購數量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0:30
開標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 (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72,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收發室(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營業項目應與本案相符)。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視為無效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說明: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1頁,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三)投標標價清單(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四)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一)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其他狀況均照原定時間截標及開標。 (二)出席開標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非負責人出席,應另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另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與投標文件相同)至開標會場辦理相關事宜,若未攜印者,得先以簽名方式辦理,得標廠商再依本所通知期限內補章。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南北雜貨組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6,37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巫家宏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機關代碼
3.11.94.56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聯絡人
巫家宏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傳真號碼
(04)23824137
電子郵件信箱
tcdz111001@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37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採購有效期間為半年,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本採購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如已逾個別機關之採購預算金額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擴充金額以新臺幣14,290,000元為上限,最長至110年9月30日止,預估採購數量僅供參考,仍以實際採購數量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2 17:00
開標時間
109/12/23 10:30
開標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 (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72,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3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收發室(40821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起至民國110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營業項目應與本案相符)。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視為無效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說明: (一)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二)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第1頁,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三)投標標價清單(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四)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證。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一)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規定,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其他狀況均照原定時間截標及開標。 (二)出席開標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非負責人出席,應另檢附委託代理授權書。另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與投標文件相同)至開標會場辦理相關事宜,若未攜印者,得先以簽名方式辦理,得標廠商再依本所通知期限內補章。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1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南北雜貨組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6,370,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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