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4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廢棄物清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鑫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79,992
原始預算
$ 1,902,000
底價金額
$ 1,692,160
決標折數
99.2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代碼 3.11.94.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昌明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機關代碼 3.11.94.56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聯絡人 羅昌明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傳真號碼 (04)23824137
電子郵件信箱 tcdz111001@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或達契約金額上限後如本所尚有需求時,在徵得廠商同意後,依本契約履約條件繼續履約至116年4月30日止,擴充為新臺幣158,000元(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2/10 10:00
開標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2樓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開標現場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如質履約,以維機關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4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附自有密封式壓縮清運車輛2輛以上之行車執照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及電子領標說明如下: 1.親自領取:請於民國115年2月3日至2月9日17時止(辦公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免費索取。 2.郵遞領標:請於民國115年2月3日至2月9日17時止(以本所收發室時間為憑,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115年度廢棄物清運」招標文件,郵寄至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115年度廢棄物清運」之招標文件。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規定,酌予縮短等標期。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公共工程委員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四)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為確保戒護安全,廠商進出戒護區時,如有攜帶違禁物品或經值勤人員發現者視同違反約定,除了應負之責任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並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羅昌明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機關代碼
3.11.94.56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
聯絡人
羅昌明
聯絡電話
(04)23853880#111
傳真號碼
(04)23824137
電子郵件信箱
tcdz111001@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滿或達契約金額上限後如本所尚有需求時,在徵得廠商同意後,依本契約履約條件繼續履約至116年4月30日止,擴充為新臺幣158,000元(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
招標文件總售價
0元
付款方式
新臺幣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2/09 17:00
開標時間
115/02/10 10:00
開標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2樓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開標現場秩序。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如質履約,以維機關權利。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5年4月1日至116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附自有密封式壓縮清運車輛2輛以上之行車執照影本。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及電子領標說明如下: 1.親自領取:請於民國115年2月3日至2月9日17時止(辦公時間內),向總務科承辦人免費索取。 2.郵遞領標:請於民國115年2月3日至2月9日17時止(以本所收發室時間為憑,請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備註索取「115年度廢棄物清運」招標文件,郵寄至408286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11號(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總務科)免費索取。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 下載「115年度廢棄物清運」之招標文件。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依招標期限標準第9條規定,酌予縮短等標期。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本案截標日、開標日若遇天災或其它因素經本機關所在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者,依公共工程委員會「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辦理。 (四)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為確保戒護安全,廠商進出戒護區時,如有攜帶違禁物品或經值勤人員發現者視同違反約定,除了應負之責任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並終止契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2/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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