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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如已逾個別機關之預估採購所需金額(預算金額)或次期主辦機關尚未完成本類副食品採購決標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計算方式為各機關個別廠商得標項目預算金額總和之30%,各單項之數量或金額上限之餘額可流用至其他單項。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9,883,689元。各適用機關個別後續擴充金額上限詳投標須知第7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6019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總務科 收發 (236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33號)
履約期限
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間內應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本案由招標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整合其他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之採購需求辦理聯合採購,並載明下列事項(106年12月27日工程企字第10600373580號函參照):
(一)採購方式: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採開口契約。
(二)採購需求及數量:詳投標標價清單。
(三)訂約機關:由各需求機關分別各自訂約。
(四)履約保證金收取:由各需求機關分別收取各自之履約保證金。
(五)履約管理、驗收(查驗):由各需求機關分別各自辦理履約管理及驗收(查驗)。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女子看守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285,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