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D1091209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心理及社工人員勞務承攬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4,098,000
底價金額
$ 2,048,976
決標折數
165.9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代碼 3.11.94.5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嘉福
聯絡電話 (02)22611711#303
機關代碼 3.11.94.51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聯絡人 王嘉福
聯絡電話 (02)22611711#303
傳真號碼 (02)22665402
電子郵件信箱 mamajo@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至110年度12月31日止,若為辦理新年度招標作業得保留與原得標廠商議約延長履約期間,最多不超過3個月,亦不超過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4 17:30
開標時間 109/12/25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心理師之廠商資格如下:(擇一符合) (1) 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 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 (3) 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4) 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服務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 2. 社工師之廠商資格如下:(擇一符合) (1) 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 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或社工師事務所。 (3) 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或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4) 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服務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3.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相關專業資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將視為無效。) (2)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心理專業工作人員勞務承攬案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49,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社工專業人員勞務承攬案
截標時間 109/12/2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5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嘉福
聯絡電話
(02)22611711#303
機關代碼
3.11.94.51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聯絡人
王嘉福
聯絡電話
(02)22611711#303
傳真號碼
(02)22665402
電子郵件信箱
mamajo@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至110年度12月31日止,若為辦理新年度招標作業得保留與原得標廠商議約延長履約期間,最多不超過3個月,亦不超過預算金額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24 17:30
開標時間
109/12/25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立德路二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心理師之廠商資格如下:(擇一符合) (1) 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 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 (3) 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 (4) 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服務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 2. 社工師之廠商資格如下:(擇一符合) (1) 已立案且經評鑑合格設有精神科或身心科之醫療院所。 (2) 依法設置之心理諮商所或心理治療所或社工師事務所。 (3) 依法登記之精神醫療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心理諮商輔導相關學、協會團體及機關(構)或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4) 依法登記可提供合格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服務人員之機關(構)、學校、相關學(協)會及財團法人基金會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3.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相關專業資格)。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將視為無效。) (2)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心理專業工作人員勞務承攬案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49,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社工專業人員勞務承攬案
截標時間
109/12/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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