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tg10918-3 已決標公告

自來水管線配管及供水設備汰換工程採購案

誠正中學 決標日:109/10/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奇銘電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00,000
原始預算
$ 2,440,000
底價金額
$ 2,3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誠正中學
機關代碼 3.11.94.4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韋盛
聯絡電話 (03)5575845#1121
機關代碼 3.11.94.4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20鄰德昌街231號
聯絡人 王韋盛
聯絡電話 (03)5575845#1121
傳真號碼 (03)5575854
電子郵件信箱 ctgz010@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20鄰德昌街2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9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0 10:00
開標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德昌街2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誠正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誠正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德昌街2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與本案相關法令規定設立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自來水管承裝商與電器承裝業。除登記證外,並請檢附各行業別應檢附之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與本案相關法令規定設立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自來水管承裝商與電器承裝業。除登記證外,並請檢附各行業別應檢附之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I.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II.非拒絕往來戶。 III.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IV.資料查詢日期。 V.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法令規定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誠正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誠正中學
機關代碼 3.11.94.4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韋盛
聯絡電話
(03)5575845#1121
機關代碼
3.11.94.44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0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20鄰德昌街231號
聯絡人
王韋盛
聯絡電話
(03)5575845#1121
傳真號碼
(03)5575854
電子郵件信箱
ctgz010@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20鄰德昌街2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19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0 10:00
開標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松柏村德昌街2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誠正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誠正中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4新竹縣新豐鄉德昌街2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與本案相關法令規定設立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自來水管承裝商與電器承裝業。除登記證外,並請檢附各行業別應檢附之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與本案相關法令規定設立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自來水管承裝商與電器承裝業。除登記證外,並請檢附各行業別應檢附之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I.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II.非拒絕往來戶。 III.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IV.資料查詢日期。 V.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法令規定切結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誠正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19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