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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08號
開標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行政大樓二樓簡報室(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0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新竹監獄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延平路一段108號(總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9月2日至115年9月4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基本資格:
1.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行業者,例如 一般旅館業、觀光旅館業等;租賃之場地須坐落於新竹縣市。
2. 於115年9月2日至115年9月4日止,具提供85間房型量能,且每間費用為3,500元以內含1人份早餐(本案住宿費非屬本採購契約價金範圍,機關不以本案契約支付住宿費。廠商應具備於履約期間協助參訓人員洽訂,房價每房每晚以新臺幣3,500 元以內含1人份早餐為原則,實際住宿費由住宿人員或指定經費來源另行處理,不納入本案標價及契約價金結算)。
二、廠商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營業項目: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
證、行業登記證、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料,納入投標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投標應附文件:詳如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如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具提供85間單人房型之能力證明(如房型目錄,內容需含房型及總間數)(包含但不限於))、服務建議書7份(請雙面列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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