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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與內容如下:
(一) 履約期限內履約金額已達履約上限時之後續擴充。
(二) 履約期限屆滿次日起2個月之後續擴充。
(三) 擴充金額上限:於徵得廠商同意後,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向得標廠商行使增購之權利,並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金額上限:詳招標文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總務科
開標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60,000元整,分項押標金金額詳如「押標金暨履約保證金收取一覽表-蔬果及蛋類」所列;各投標廠商依所投標之品項合計押標金金額。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5號(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提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公司營業項目應與本案相符。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戒治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96,5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