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A020 已決標公告

B棟2樓廁所整修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巨猩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8,000
原始預算
$ 870,000
底價金額
$ 850,800
決標折數
99.6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代碼 3.11.94.3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鴻文
聯絡電話 (04)23803642#170
機關代碼 3.11.94.34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聯絡人 簡鴻文
聯絡電話 (04)23803642#170
傳真號碼 (04)23844819
電子郵件信箱 tcby48@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3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1月23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以下其一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投標需知第四十七點所載: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或電子領標之廠商,提供招標文件清單1份,供廠商檢視全份招標文件明細。 1.親自領取:請向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總務科免費索取。承辦人:總務科簡先生,電話:04-23803642分機170。 2.郵遞領標:請郵寄至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總務科免費索取,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公司名稱、地址,備註索取「B棟2樓廁所整修工程採購案」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評估郵遞領件及郵遞投標時間,避免不及於期限內投標。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 下載「B棟2樓廁所整修工程採購案」之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攜帶違禁品之處罰:廠商進入本所,其出入必須遵守機關一切法令規章事項,如攜帶違禁物品(如附件)進入戒護區經查獲者,除暫時留供調查瞭解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 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累計達3次,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予發還。其情節重大者,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四)、空氣污染防制費由施工廠商代為辦理,請施工廠商向主管機關繳納後,檢陳憑據向本所核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鴻文
聯絡電話
(04)23803642#170
機關代碼
3.11.94.34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地址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聯絡人
簡鴻文
聯絡電話
(04)23803642#170
傳真號碼
(04)23844819
電子郵件信箱
tcby48@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2 17:00
開標時間
110/11/23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1月23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以下其一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投標需知第四十七點所載: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或電子領標之廠商,提供招標文件清單1份,供廠商檢視全份招標文件明細。 1.親自領取:請向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總務科免費索取。承辦人:總務科簡先生,電話:04-23803642分機170。 2.郵遞領標:請郵寄至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總務科免費索取,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公司名稱、地址,備註索取「B棟2樓廁所整修工程採購案」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評估郵遞領件及郵遞投標時間,避免不及於期限內投標。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 下載「B棟2樓廁所整修工程採購案」之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攜帶違禁品之處罰:廠商進入本所,其出入必須遵守機關一切法令規章事項,如攜帶違禁物品(如附件)進入戒護區經查獲者,除暫時留供調查瞭解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 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累計達3次,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予發還。其情節重大者,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四)、空氣污染防制費由施工廠商代為辦理,請施工廠商向主管機關繳納後,檢陳憑據向本所核銷。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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