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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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開標地點
本所行政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8臺中市南屯區春社里培德路3號
履約期限
110年11月23日起至110年12月24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應符合以下其一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投標需知第四十七點所載:
1.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2.E102011土木包工業
3.E801060室內裝修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現場領標、郵遞領標或電子領標之廠商,提供招標文件清單1份,供廠商檢視全份招標文件明細。
1.親自領取:請向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總務科免費索取。承辦人:總務科簡先生,電話:04-23803642分機170。
2.郵遞領標:請郵寄至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臺中市南屯區培德路3號)總務科免費索取,附貼足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註明公司名稱、地址,備註索取「B棟2樓廁所整修工程採購案」招標文件,請廠商自行評估郵遞領件及郵遞投標時間,避免不及於期限內投標。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 下載「B棟2樓廁所整修工程採購案」之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以書面向本所提出。
(三)、攜帶違禁品之處罰:廠商進入本所,其出入必須遵守機關一切法令規章事項,如攜帶違禁物品(如附件)進入戒護區經查獲者,除暫時留供調查瞭解外,第1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1萬元;第2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2 萬元;第3次查獲者,懲罰新臺幣3萬元。累計達3次,機關得終止或解除契約,並沒收履約保證金及其孳息得不予發還。其情節重大者,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四)、空氣污染防制費由施工廠商代為辦理,請施工廠商向主管機關繳納後,檢陳憑據向本所核銷。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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