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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六一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但郵寄索取者需自付回郵郵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六一七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營利事業登記項目之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繳納押標金之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請務必參考法務部非工程專責機關辦理供參考手冊:https://goo.gl/49hiJn。
二、因本案履約標的送達地點屬性特殊,於人員車輛進出上有管控且不可攜帶違禁物品(詳見法務部矯正機關違禁物品表),廠商若違反規定,本監得視情節以予以解約。
***
標案名稱為:保育室工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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