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uhng@mail.moj.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3.為執行農業援助及人口養育計畫之農產品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有效期間為半年,自民國115年1月1日至115年6月30日止。期滿後如次期主辦招標機關尚未完成本類副食品採購決標時,機關於徵得廠商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續約核算付款,繼續履約至新契約訂定為止,最長至115年7月31日止;或履約已逾各適用機關之預算金額(採購上限)時,依原契約所列條件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依契約單價採購,後續擴充金額為各適用機關預算金額之20%以內。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032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總務科)
開標地點
330032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032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將採購標的標價清單內各項目,依本機關每次通知實際需求項目及數量,完成送達指定處所。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1,548,35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