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dcling@mail.moj.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履約期限內實際履約金額已達契約金額上限時,或履約期限屆滿次日起,得於徵得廠商同意後行使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5萬7,600元整;倘以原契約單價向得標廠商行使擴充權利,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
開標地點
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監收發室(桃園市桃園區延壽街15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檢附信用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檢舉電話、傳真及地址:
1. 檢舉電話:02-87897548。
2. 檢舉傳真:02-87897554。
3. 地 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 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檢舉電話、傳真及地址:
1. 檢舉電話:02-23705840。
2. 檢舉傳真:02-23896249。
3.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三)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傳真及郵政信箱:
1. 檢舉電話:02-29177777。
2. 檢舉傳真:02-29188888。
3. 郵政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四) 桃園市調查處檢舉電話、傳真及郵政信箱:
1. 檢舉電話:03-3328888。
2. 檢舉傳真:03-3355734。
3. 郵政信箱:桃園郵政60000號信箱。
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本監政風室受理檢舉電話:03-3602261;傳真檢舉專線:03-3602261;電子郵件檢舉信箱:typn@mail.moj.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