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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廣東路317號
開標地點
950臺東市廣東路317號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市廣東路317號總務科收發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60個日曆天內安裝測試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E701010電信工程業(包含甲、乙及丙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2.廠商納稅或無欠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請廠商將資格標封、規格標封及價格標封放入外標封內。
二、資格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三)相關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四)廠商納稅或無欠稅證明
(五)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無則免付)
(八)押標金票據
(九)切結書
二、規格標封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規格審查表
(二)相關證明文件
三、價格標封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二)標價清單
四、確保廠商權益,廠商應於投標前詳讀招標文件,視需要可親自至現地勘查安裝位置(預約現地勘查時間聯絡人:總務科陳先生,電話:089-310185#223),經評估(例如:人事成本、工期考量及電話線配置等)後再行投標,日後不得因各種原因追加金額及工期,惟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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