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eber@mail.moj.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開標地點
屏東監獄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1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分批交貨自106年12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如眼鏡供應或經銷等相關行業):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相關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係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等均可;「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係指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 )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等均可。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並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五)驗光人員相關證明文件:
(六)企劃書13份(審標後1本承辦單位併案存檔1本交由需求單位,餘11本由廠商帶回)。
其他:投標文件須於106年11月21日下午5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屏東縣竹田鄉永豐村永豐路132號總務科收發收,逾時送達者概不受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