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swz2@mail.moj.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科收發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本案標的相關。
2.需提供至少一名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或乙級通信技術士。
3.需提供至少一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含在職證明、證照需在有效期內並檢附回訓證明)。
4.投標廠商應於截止投標前,至本監實際勘查現場,查看現場施工環境確認無誤後,以避免爭議,如廠商未勘查而導致錯誤、不符或未符合機關需求,廠商應負責更換、重製,其相關費用由廠商負擔。※現場會勘後,招標文件【現場勘驗單】由監方人員簽名後,隨投標文件裝入標封內,為本案投標之必要文件。
5.本次修正公告刪除設備規格及驗收說明書中「網路型緊急對講機」之部分規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