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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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2.以轉售或供生產銷售目的之財物或服務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徵得廠商同意後,於契約期滿後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至115年07月31日;或採購金額已逾契約金額時依原契約條件繼續履約至契約期滿。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4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高雄女子監獄行政大樓1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高雄女子監獄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矯正機關作業基金-高雄女子監獄416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高雄女子監獄行政大樓1樓總務科收發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與本案履約標的相關之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不另檢附)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須知。
(3)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契約條款。
(6)應備文件審查表。
(7)委託授權書(如為受委託人出席開標需備妥供查)。
(8)標封封面。
(9)退押標金申請書。
(二)標封內應附文件:(第二項至第九項文件未附,為不合格標)
(1)應備文件審查表。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票據或現金繳納之收據。
(6)廠商納稅之證明。
(7)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8)廠商信用之證明。
(9)電子領標憑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