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swz2@mail.moj.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高雄女子監獄行政大樓1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高雄女子監獄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高雄女子監獄行政大樓1樓總務科收發處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10個日曆天內開工並於112年12月15日前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國內依法設立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
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
E101011)。
(二)證明文件:
1、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
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
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
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
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
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
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不另檢附)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投標須知。
(3)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契約條款。
(6)應備文件審查表。
(7)技術服務或工程採購案,「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及廠商切結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1年1月13日 工程企字
第10100017900號函修訂):
■切結書1
■切結書3(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
■切結書4(營造業工地主任)
(8)委託授權書。
(9)退押標金申請書。
(10)現場勘驗單。
( 11)施工說明書及設計圖說。
(12)標封封面。
(13)無法攜帶公司章說明書。(如無法攜帶公司章請於出席開標
時備妥供查)
(二) 標封內應附文件:(第二項至第十項文件未附,為不合格標)
(1)應備文件審查表。
(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投標標價清單。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現場勘驗單。
(6)押標金票據或現金繳納之收據。
(7)廠商納稅之證明。
(8)廠商信用之證明。
(9)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代碼E102011)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
業(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之登記證書及當年度有效公會
會員證影本。
(10)廠商切結書。(投標須知附件-切結書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