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烘焙食品材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品瑞食品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000
原始預算
$ 185,546
底價金額
$ 149,385
決標折數
99.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機關代碼 3.11.94.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3 - 穀粉, 澱粉及澱粉製品; 其他食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軒琦
聯絡電話 (07) 7920586 #257
機關代碼 3.11.94.15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機關地址 831 高雄市 大寮區 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
聯絡人 潘軒琦
聯絡電話 (07) 7920586 #257
傳真號碼 (07) 7923728
電子郵件信箱 ksw08145@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滿後如下一次招標尚未完成決標時,機關有保留增購之權利,期間1個月,預估增購金額上限為各組預算金額10%(合計新台幣414,173元)。增購品項、價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24 17:30
開標時間 105/08/25 10:30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本監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其他類: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總務科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 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 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 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繳納押標金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其他類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05/08/2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4.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軒琦
聯絡電話
(07) 7920586 #257
機關代碼
3.11.94.15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機關地址
831 高雄市 大寮區 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
聯絡人
潘軒琦
聯絡電話
(07) 7920586 #257
傳真號碼
(07) 7923728
電子郵件信箱
ksw08145@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契約期滿後如下一次招標尚未完成決標時,機關有保留增購之權利,期間1個月,預估增購金額上限為各組預算金額10%(合計新台幣414,173元)。增購品項、價格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8/24 17:30
開標時間
105/08/25 10:30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本監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其他類: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總務科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06年7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 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 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 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繳納押標金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4、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其他類
預估數量
1
單位
截標時間
105/08/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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