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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14/07/07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4/07/08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4/07/08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4/07/08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6152646#204))
開標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行政大樓會議室(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00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一號(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及其他文件,如營業項目、相關應備證照,詳如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1)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2)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3)資料查詢日期。(4)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採購網申請者免蓋)
其他:附加說明
為周全文件審核流程,依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52條及招標規範書第1-16條修正「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文字及項目,本項變更未涉及廠商資格之放寬或招標標的數量之明顯變更,非屬重大變更,請投標廠商投標時依最新版本準備相關文件。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