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ung131@mail.moj.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44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一號(本監總務科庶務)
開標地點
8244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本監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444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總務科收發)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資格:國內依法設立從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或室內裝修業之業者(營業項目:E102011、E101011、E801060)
(二)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與本採購案相關之當年度有效公會會員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附加說明
一、本監政風室
信箱:ksdn@mail.moj.gov.tw
電話:07-6152651
二、本採購「使用執照變更」與「室內裝修許可」未完成申請(核定)通過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申請(核定)通過且「室內裝修圖說」未經過修改後,始決標生效。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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