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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仁德新村1號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球鞋樣品:由廠商提供並於民國115年5月27日下上14時00分前自行帶至開標現場,供本監評委票選「每家廠商球鞋款式最多以1.男鞋2款為限(每款至少要有美國SIZE10、11號各1雙,至多不要超過5雙),2.女鞋2款為限(每款至少要有美國SIZE8號各1雙,至多不要超過5雙球鞋),贈品不列入樣品數),價格為每雙新臺幣4,000元整」,本案以男鞋為主,但仍需有女生尺寸或鞋款,參選時除檢附樣品外,可製作樣品優點表供本監參考。
(二)採購標的:球鞋需為「西元2025年六月以後製造生產之產品」,履約驗收前需附具出廠證明,非製造生產之自有品牌廠商需再附具「品牌授權書」。
(三)得標廠商之球鞋樣品:由本監暫行保管,俟驗收時比對無誤後退還;尺寸須由得標廠商送樣品至本監供同仁試穿套量(試穿套量之套量樣品不得作為本監購置之標的)。
(四)投標廠商對於採購標的名稱、規格如有疑義時,請與本監總務科陳振榮聯繫;電話:07-7882548分機226;傳真:07-7882528
(五)履約期間:自決標日次日起至7月31日止。
(六)本採購履約金額上限為預算金額:新臺幣808,000元整。
(七)廠商得標後應於20日曆天內寄送樣品提供試穿,於收到本監球鞋尺寸調查統計表後(配合本監新進同仁報到之日期)7月31日前完成交貨作業。
(八)於5/19更正招標公告,更正A05-招標規範【115年度職員勤務球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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