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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非營利組織或受刑人之貨品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總務科庶務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需具備本採購標的相關之製造、經銷、代理或供應等之相關行業廠商。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從事與本採購標的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共分六類,交貨期限分兩階段:
(一)110年12月20日前將第五、六類交貨完成。
(二)111年4月25日前將第一至四類交貨完成。
二、得標廠商應於每一階段履約期限之前,將規定應交貨完成之類別交貨完成,得標廠商可自行決定分幾次交貨、每次交貨項目及數量,以全部交貨完成的最後一日為該階段履約完成日。
三、因品項眾多,得標廠商應將各類標的包裝完妥,並標示項次、品名及數量,以利機關查驗,如未載明,機關得要求得標廠商現場標示後始予以查驗。
四、得標廠商應備大型卡車運送標的(請勿使用聯結車及拖板車,因車輛長度過長無法駛入機關內),並以吊車將標的吊掛至機關指定場舍之頂樓(約兩層樓高),以利機關後續作業。
五、吊車為本案卸貨之必要工具,請投標廠商務必將吊車成本估算在內。
六、得標廠商每階段於全數交貨完成後,由機關安排驗收,本案共分二次驗收、二次付款。
※110年10月1日補充單價詳細表內容如下:
一、L固定片為「鍍鋅」。
二、烤漆中置、烤漆修邊、烤漆水切:補充厚度及公差。
三、烤漆浪板、發泡浪板:補充厚度及公差。
※110年10月12日更正單價詳細表內容如下:
一、項目5-1、5-2「鍍鋅H型鋼」規格修正為「100*100*6*8mm±0.4mm」
二、項目2-19、3-10、4-15、5-9、6-9「1又1/2"黑鐵角鐵 長6000mm」補充厚度為「3mm±0.3mm」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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