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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本案保留100組床之後續擴充(屆時視需求決定擴充與否),價格依原決標單價核算;後續擴充有效期限至109年6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總務科庶務股
開標地點
本機關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333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00個日曆天內(即108年8月8日前)全部交貨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需具備本採購標的相關之製造、經銷、代理或供應等之相關行業廠商。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從事與本採購標的性質相關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機關政風室:
檢舉電話:(03)319-1290
傳真電話:(03)319-1290
地址:333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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