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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總務科)
開標地點
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行政大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收發室)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採購標的標價清單內各項目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明文件,且需具
備 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專業項目(如製造、經銷、代理或供應等)之相關行業廠商。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44點2款。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詳投標須知第44點3款。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44點4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投標前對本採購標的物品、規格及規範有任何疑義,請電洽本
機關總務科林先生,連絡電話:(03)320-7117。
(二)本機關政風室:
檢舉電話:(03)319-1290。
傳真電話:(03)319-6591。
地址: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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