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C1061228 已決標公告

擴建辦公大樓辦公傢俱設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歐凌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424,400
原始預算
$ 12,440,85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代碼 3.11.90.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建華
聯絡電話 (02)28361401
機關代碼 3.11.90.37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聯絡人 陳建華
聯絡電話 (02)28361401
傳真號碼 (02)2834339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0110@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440,8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16
原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30 09:30
開標時間 107/01/30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2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於本署指定期限內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我國廠商、外國廠商(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家具、寢具之相關專業廠商。凡經營與本採購有關之行業,並附具下列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證明文件。 二、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1.依我國依我國法令規定,屬許可業類者:外國廠商採用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投標者,其資格條件同我國廠商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2.非屬許可業類者:應於投標時檢附經我國法令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以上請詳見本採購投標須知第五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為配合機關後續撥款及財物管理需求,廠商需區分詳細價目表標的名稱之單價(含稅,下同)在1萬元(含)以上及未達1萬元之項目,分別計算單價為1萬元(含)以上項目之複價總和及單價未達1萬元項目之複價總和,並將計算結果列於服務建議書內(計算過程並應列於服務建議書附冊)。 二、因本採購案單價為1萬元(含)以上項目(或分項)複價之總和,預算上限為576萬8,150元,而單價未達1萬元之項目(或分項)在採購金額內尚無額度之限制,廠商宜多選用單價未達1萬元項目(或分項)之建議產品。 (以上請詳見本採購附件「13.評選注意事項及評分表」相關說明) 三、本採購於106年1月11日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后:將招標文件附件「廠商應備文件審查表」其中項次「參、標封內應附之其他文件」增列「五、投標標價清單(含附件詳細價目表)」,請投標廠商依更正後表格格式投標。 四、本採購於106年1月12日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后:將招標文件附件詳細價目表部分項目數量更正(以紅字標示),請投標廠商以更正後數量估列預算。 五、本採購於106年1月16日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原招標文件附件「評選注意事項及評分表」中有關實品展示項目中「洽談沙發組」乙項,將實品展示沙發組更正為「(統一以主任檢察官辦公室使用需求為主)」,俾供不同廠商展示品以相同基準評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30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0.37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建華
聯絡電話
(02)28361401
機關代碼
3.11.90.37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聯絡人
陳建華
聯絡電話
(02)28361401
傳真號碼
(02)28343395
電子郵件信箱
chen0110@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440,85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16
原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7/01/30 09:30
開標時間
107/01/30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22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於本署指定期限內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我國廠商、外國廠商(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經政府設立登記合格家具、寢具之相關專業廠商。凡經營與本採購有關之行業,並附具下列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等證明文件。 二、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依外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1.依我國依我國法令規定,屬許可業類者:外國廠商採用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投標者,其資格條件同我國廠商應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2.非屬許可業類者:應於投標時檢附經我國法令認許之分公司、分支機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以上請詳見本採購投標須知第五十二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為配合機關後續撥款及財物管理需求,廠商需區分詳細價目表標的名稱之單價(含稅,下同)在1萬元(含)以上及未達1萬元之項目,分別計算單價為1萬元(含)以上項目之複價總和及單價未達1萬元項目之複價總和,並將計算結果列於服務建議書內(計算過程並應列於服務建議書附冊)。 二、因本採購案單價為1萬元(含)以上項目(或分項)複價之總和,預算上限為576萬8,150元,而單價未達1萬元之項目(或分項)在採購金額內尚無額度之限制,廠商宜多選用單價未達1萬元項目(或分項)之建議產品。 (以上請詳見本採購附件「13.評選注意事項及評分表」相關說明) 三、本採購於106年1月11日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后:將招標文件附件「廠商應備文件審查表」其中項次「參、標封內應附之其他文件」增列「五、投標標價清單(含附件詳細價目表)」,請投標廠商依更正後表格格式投標。 四、本採購於106年1月12日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如后:將招標文件附件詳細價目表部分項目數量更正(以紅字標示),請投標廠商以更正後數量估列預算。 五、本採購於106年1月16日更正公告事項說明:原招標文件附件「評選注意事項及評分表」中有關實品展示項目中「洽談沙發組」乙項,將實品展示沙發組更正為「(統一以主任檢察官辦公室使用需求為主)」,俾供不同廠商展示品以相同基準評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30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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