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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領標前請先與承辦人員聯繫,以利領標事宜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5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本採購相關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影印為A4尺寸)。
(二)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刊登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影印為A4尺寸)。
(三)廠商之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或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及金融機關證明文件。無使用支票者需註明,有退票紀錄者,需附退票時間明細之查詢單(影印為A4尺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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