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1 已決標公告

本署二樓暨四樓部分辦公室空間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弘禾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73,600
原始預算
$ 7,421,397
底價金額
$ 5,365,000
決標折數
88.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代碼 3.11.90.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政文
聯絡電話 (07)2161468#3606
機關代碼 3.11.90.28
單位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聯絡人 李政文
聯絡電話 (07)2161468#3606
傳真號碼 (07)2161461
電子郵件信箱 morris@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如有未能預見之情形致增加數量者,依原採購金額為限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6
原公告日 106/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領標前請先與承辦人聯繫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23 17:30
開標時間 106/01/24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營造業、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應含施工)、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等。 (2)投標廠商應附具文件,細項如下: (2-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並應與本採購標的相符(營利事業登記證自民國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2)(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書。 (2-3)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刊登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2-4)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而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5)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更正圖說,原公告圖說內容為2、4、5樓係誤植,本次招標工程標的為本署2樓暨4樓部分辦公室,因未修改招標文件內容,故不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不變。 2、更正空白標單(工程單價分析A10部分骨料及板材說明),不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0.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政文
聯絡電話
(07)2161468#3606
機關代碼
3.11.90.28
單位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聯絡人
李政文
聯絡電話
(07)2161468#3606
傳真號碼
(07)2161461
電子郵件信箱
morris@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如有未能預見之情形致增加數量者,依原採購金額為限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1/16
原公告日
106/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領標前請先與承辦人聯繫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1/23 17:30
開標時間
106/01/24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5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基本資格:營造業、室內裝修業(登記範圍應含施工)、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等。 (2)投標廠商應附具文件,細項如下: (2-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項目並應與本採購標的相符(營利事業登記證自民國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2)(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書。 (2-3)廠商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刊登營業人銷售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2-4)廠商之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而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5)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更正圖說,原公告圖說內容為2、4、5樓係誤植,本次招標工程標的為本署2樓暨4樓部分辦公室,因未修改招標文件內容,故不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不變。 2、更正空白標單(工程單價分析A10部分骨料及板材說明),不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日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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