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17-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尿液採集及相關事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25,696
原始預算
$ 1,753,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代碼 3.11.90.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世杰
聯絡電話 (06)2959731#6102
機關代碼 3.11.90.27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
聯絡人 王世杰
聯絡電話 (06)2959731#6102
傳真號碼 (06)2974541
電子郵件信箱 a1123@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標廠商於本件採購履約良好者,本署得依原合約價格、條件,擴充一年採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6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6 17:30
開標時間 106/11/17 10:30
開標地點 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5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1樓為民服務中心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證明文件者。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揭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申報書收執聯,若為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相關文件代之。 3.經營技術服務、管理服務、勞務、醫療或檢驗業證明文件。 4.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6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0.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世杰
聯絡電話
(06)2959731#6102
機關代碼
3.11.90.27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
聯絡人
王世杰
聯絡電話
(06)2959731#6102
傳真號碼
(06)2974541
電子郵件信箱
a1123@mail.moj.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標廠商於本件採購履約良好者,本署得依原合約價格、條件,擴充一年採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6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6 17:30
開標時間
106/11/17 10:30
開標地點
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5樓第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46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3段310號1樓為民服務中心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證明文件者。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揭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申報書收執聯,若為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證相關文件代之。 3.經營技術服務、管理服務、勞務、醫療或檢驗業證明文件。 4.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6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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