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伸探索 |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得標廠商更多案件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
|---|---|
| 單位名稱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
| 機關代碼 | 3.11.90.2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9 境外團體、組織提供的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11.90.26 |
| 單位名稱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
|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 東區 林森東路286號 |
| 聯絡人 | 黃茂男 |
| 聯絡電話 | (05) 2782601 #255 |
| 傳真號碼 | (05) 2778424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12/16 10:50 |
| 原公告日期 | 105/12/09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嘉義市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3 |
| 廠商代碼 | 62937653 |
| 廠商名稱 | 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商業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621 嘉義縣 民雄鄉 福樂村埤角2之219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5) 2209869 |
| 決標金額 | 676,885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1/01 - 106/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23587539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組織型態_2 | 公司登記 |
| 廠商代碼_3 | 47505327 |
| 廠商名稱_2 | 元佳企業社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6年度尿液採集事務勞務採購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欣美企業社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底價金額 | 705,102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676,885元 |
| 未得標廠商 | 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688,8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未得標廠商_2 | 元佳企業社 |
| 標價金額_2 | 705,6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12/19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12/21 |
| 契約編號 | CH10500016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676,885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
| 漲跌幅調整幅度 |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指數: 0% |
| 漲跌幅調整幅度_2 | 依總指數: 0%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11.90.26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
| 附加說明 | 1、本案為派遣勞工採購案,廠商僅需就管理費用報價。決標後,廠商報價與勞工之固定薪資等總金額639,516元,合計為契約總價。 2、本案有3家廠商投標,分別為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元佳企業社、欣美企業社,經長官審核3家廠商投標資格均符合規定。 3、開啟標封:鴻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費用報價新台幣(以下同)16,484元、元佳企業管理費用報價32,484元,欣美企業社管理費用報價5,136元,以欣美企業社為最低價標,且進入本署底價。 4、主持人宣布本案欣美企業社為最低標,但其管理費用報價低於底價百分之七十,顯不合理,有降低服務品質之虞,請該廠商於105年12月21日之前提出說明或擔保,俾利本案決標。 5、廠商欣美企業社於105年12月19日提出說明管理費低於底價(32,010元)百分之七十原因,經主持人審核後,核定說明合理,本案決標予欣美企業社得標。 6、本件契約總價:新臺幣676,885元〔(639,516元+5,136)=644,652*5%=32,233元+639,516+5,136=676,885〕。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