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電子郵件信箱
tccr54@mail.moj.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收發室(403臺中市西區自由路一段9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營業項目具家具、寢具、廚房器具業(F205040)之證明文件或與本採購標的有
關之行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信用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整。
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7.產品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清單所寫金額應與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一致,金額不一致者以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
用文件表)為準。
(二)本件請廠商於投標前務必瞭解本案招標投標須知、招標規範及契約內容,以避免決標後發生
履約糾紛。
(三)產品企劃書(產品建議書)於決標後將併為契約之一部,廠商需依「招標規範」之規定撰寫
產品企劃書,建議於了解本署需求及評估履約能力後,審慎為之。
(四)開標、議價等程序,出席人員皆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如非負責人出席,應另檢附委託代理
授權書。另經本署評選合格且通知至本署辦理議價程序之廠商,請派員到本署指定之場所,
辦理議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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