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017-01 已決標公告

採購大樓辦公廳舍整修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泰億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880,000
原始預算
$ 71,678,000
底價金額
$ 70,568,000
決標折數
99.0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機關代碼 3.11.90.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敏孝
聯絡電話 (02)27303028#5001
機關代碼 3.11.90.20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胡敏孝
聯絡電話 (02)27303028#5001
傳真號碼 (02)23711954
電子郵件信箱 x540205@mail.moj.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4079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四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7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商應具有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之資格。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之資料代之;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影印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自行上網列印公司資料。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影本。 5.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綜合登記證。 6.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綜合登記證。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切結書。 9.押標金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90.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敏孝
聯絡電話
(02)27303028#5001
機關代碼
3.11.90.20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胡敏孝
聯絡電話
(02)27303028#5001
傳真號碼
(02)23711954
電子郵件信箱
x540205@mail.moj.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1040795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四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27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或其分包商應具有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之資格。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之資料代之;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影印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自行上網列印公司資料。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營造業(E1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承攬手冊影本。 5.電器承裝業(E601010):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綜合登記證。 6.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綜合登記證。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切結書。 9.押標金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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