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eansstu@mail.moj.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工程施作後,於原招標目的範圍內,如有未能預見之情形致變更設計部分,依原採購金額為限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7號4樓第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個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及公會會員證。【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耐震結構補強)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工程承攬手冊或工程契約書等)】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
(五)工程預算總表。(請廠商填列提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