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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7號3樓秘書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之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切結書。
6.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7.其他相關證明(照)、服務經歷、承攬其他機關證明等(無者免附)。
投標自然人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履歷表。
2.學歷證明。
3.自傳表。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自然人切結書。
6.標單及投標標價清單。
7.其他相關證明(照)、服務經歷、承攬其他機關證明等(無者免附)。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畫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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