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大學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資料庫管理、系統分析與設計、電子商務與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專案設計
學歷:
LLinol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U.S.A)Computer Science博士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教授《資訊系統分析與設計》、《軟體工程》、《資訊管理》、《人工智慧》、《網際網路技術》、《資訊安全》等課程
學歷:
美國亞歷桑那大學電機與電腦工程系博士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資訊科學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電子資訊系統規劃與設計及網路資訊安全等資訊相關課程教學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科長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技術系學士
公務員_2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主任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私立逢甲大學交通管理系學士
公務員_3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副處長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私立輔仁大學法律系學士
公務員_4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處長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學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原公告日期
110/04/30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案預算金額未達1,000萬元,本機關自願提供價格資料
否
廠商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中正路716號16樓之6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履約起迄日期
110/06/11 - 110/11/30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評選委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是 李中彥 中國文化大學副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
職稱:副教授
所任工作:資料庫管理、系統分析與設計、電子商務與服務管理、資訊系統專案設計
學歷:
LLinol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U.S.A)Computer Science博士
是 陳英一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教授《資訊系統分析與設計》、《軟體工程》、《資訊管理》、《人工智慧》、《網際網路技術》、《資訊安全》等課程
學歷:
美國亞歷桑那大學電機與電腦工程系博士
是 陳永昇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授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資訊科學系)
職稱:教授
所任工作:電子資訊系統規劃與設計及網路資訊安全等資訊相關課程教學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電機工程研究所博士
是 羅美燕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科長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技術系學士
是 張傳志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主任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私立逢甲大學交通管理系學士
是 蘇子亷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副處長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私立輔仁大學法律系學士
是 楊正茂 公務員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職稱:處長
所任工作:辦理法定職掌業務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學士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