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27510560 已決標公告

「109年手持式及手提箱式無線訊號阻斷設備」採購案

法務部調查局 決標日:109/10/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真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0,000
原始預算
$ 1,000,000
底價金額
$ 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
機關代碼 3.1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通訊監察處,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2241#2745
機關代碼 3.11.1
單位名稱 通訊監察處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聯絡人 通訊監察處,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2241#2745
傳真號碼 (02)29157204
電子郵件信箱 m41017@mji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2 09:30
開標地點 23120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行政大樓1樓102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20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行政大樓1樓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建議得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基本資料」以利審查,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應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通知函作為證明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影本)。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影本)。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1人。 2.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8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
機關代碼 3.1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通訊監察處,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2241#2745
機關代碼
3.11.1
單位名稱
通訊監察處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聯絡人
通訊監察處,胡先生。
聯絡電話
(02)29112241#2745
傳真號碼
(02)29157204
電子郵件信箱
m41017@mji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0/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0/21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2 09:30
開標地點
23120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行政大樓1樓102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1.1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20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行政大樓1樓總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建議得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基本資料」以利審查,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應以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利事業通知函作為證明文件。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影本)。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影本)。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1人。 2.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8萬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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