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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原契約文件所定項目範圍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上限為1年,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70萬3,000元整(含稅),並得以換文方式續約核算付款,免召開議價會議。若擴充部份有新增工作項目時,得以召開議價會議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3120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行政大樓1樓102室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209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法務部調查局行政大樓1樓總收發室。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或商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信用證明文件(影本)。
(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1人。
2.履約保證金金額:新臺幣20萬元整。
3.109.12.4更正下列檔案內容,略以黃底字標明,仍請詳閱招標文件:
(1)投標須知:投標廠商應注意事項。
(2)投標標價清單:管理費及利潤之說明。
(3)勞務採購契約:第10條保險。
(4)廠商請款明細表:員⼯薪資明細、固定費⽤及備註等欄位名稱及計算式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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