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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如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工廠登記證、行號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合法之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公共工程委員會98 年4 月14 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 號函:自98 年4 月13 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列為廠商資格審查文件,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審查文件,將視為不合格】。【廠商營業項目應為人力派遣、仲介業者或登載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寄達台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本站警衛室,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2.親自送達者,請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送達台東市中興路2段731號本站警衛室,逾期無效。
其它
1.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詳閱投標須知。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契約內容。
4.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5.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94年11月03日修正)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8.倘辦理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報價者,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就符合 投標資格之投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
9.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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