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1060208 已決標公告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耐震補強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服務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太宇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6,000
原始預算
$ 476,080
底價金額
$ 46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機關代碼 3.11.1.8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譚彥承
聯絡電話 (06)2987777#161
機關代碼 3.11.1.80
單位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聯絡人 譚彥承
聯絡電話 (06)2987777#161
傳真號碼 (06)2984765
電子郵件信箱 ma0102@mji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執照。 2.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開業證書。 3.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工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缺證明文件。 5.票據交換機構或受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1.1.80
聯絡人
譚彥承
聯絡電話
(06)2987777#161
機關代碼
3.11.1.80
單位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聯絡人
譚彥承
聯絡電話
(06)2987777#161
傳真號碼
(06)2984765
電子郵件信箱
ma0102@mjib.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17:00
開標時間
106/02/16 10:00
開標地點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執照。 2.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開業證書。 3.建築師或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工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證相關文件代之;免課稅之廠商請檢附稅捐主管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或開標前2個月內核發之無欠缺證明文件。 5.票據交換機構或受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